甘建發電〔2022〕84號
各市(州)住建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蘭州市城管委、嘉峪關市城管執法局,蘭州新區城建交通局,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為提升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法治建設能力,全面落實《2022年甘肅省依法治省工作要點》《2022年甘肅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和《甘肅省行政執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動2022年重點任務分解方案》各項工作任務,我廳制定了《2022年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法治建設工作要點》,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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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5月6日
2022年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
法治建設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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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法治建設工作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會議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緊扣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這一主題,以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提供堅強法治保障為主線,著力解決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突出問題,著力提升住房城鄉建設治理法治化水平,在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全面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部門,為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全面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根據職責變化和現實需要,及時調整完善部門權責清單,加強標準化建設,實現同一事項的規范統一。推動權責清單與各類專項清單的有效銜接和深度融合,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嚴格執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普遍落實“非禁即入”。
2.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推進住建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清理各類變相審批,防止以備案、登記、行政確認、征求意見等方式變相設置行政許可事項。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積極配合開展“一業一證”改革,探索實現“一證準營”。嚴格執行《甘肅省政務服務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加強證明事項的互認共享,全面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配合做好全省數字政府建設,推進行業數據資源共享共用,提供快捷便利、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減稅降費政策,切實降低企業生產成本。動態調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清單,明確抽查領域、事項、類型、層級等內容,精細化、差異化開展監管。完善與創新創造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對新業態新模式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3.加強行業地方立法工作。圍繞住建系統中心工作,嚴格落實《甘肅省地方立法條例》關于政府部門的立法責任,按時并高質量完成納入計劃的立法項目起草工作,嚴格執行立法調研論證、征求意見等相關制度。起草的立法草案要廣泛征集各方意見建議,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特別是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意見,主動了解企業所需、困難所在,保障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在立法中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積極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拓寬公眾參與立法的渠道。
4.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監督管理。嚴格執行《甘肅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依法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嚴禁越權發文,嚴控發文數量,嚴格制發程序。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工作機制,定期開展清理,及時公布繼續有效、確認失效、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全面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開展合法性審核意見文書評比,推動審核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杜絕文件“帶病出臺”。配合司法部門做好甘肅省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平臺在住建系統的應用。
5.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甘肅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和《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嚴格遵循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決策。暢通法律專家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咨詢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的渠道,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行政決策中的作用。
三、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6.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綜合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機制。按各級政府要求配合做好鄉鎮街道執法體制改革,指導、支持鄉鎮和街道優化承接事項流程、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確保賦權事項無縫對接,防止出現執法真空地帶,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配合開展跨領域跨部門聯合執法,實現違法線索互聯、執法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
7.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三項制度”。省住建廳對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制定、修改行政處罰配套規章制度,修訂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依法合理設定罰款數額,細化管轄、立案、聽證、執行等程序制度。統一行政執法文書樣式,制定行政執法行為用語指引。全面梳理、規范和精簡執法事項,凡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一律取消。除有法定依據外,嚴禁采取要求特定區域或者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措施。行政機關內部會議紀要不得作為行政執法依據。
8.提升行政執法水平。落實《甘肅省行政執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動方案》和我廳的實施方案,加大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執法力度。落實2022年甘肅省法治為民辦實事我廳牽頭項目,推進執法為民。全面推行行政柔性執法,建立健全“兩輕一免”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分級分層組織開展執法崗位練兵活動,通過執法技能比武、執法模擬演練等活動,切實提高行政執法人員辦案技能,夯實規范執法基礎。常態化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落實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切實提升全系統行政執法水平。
四、提升依法預防處置突發事件能力
9.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制度。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最大限度降低對個體合法權益和經濟社會整體運行的負面影響。健全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應急預案體系,完善各級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逐步構建總體預案、專項預案、行動方案、應急手冊縱橫貫通、緊密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
10.提高突發事件依法處置能力。加強行業應急演練指導和技能培訓,不斷提升依法預防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和快速反應能力。有效利用事故直報系統等信息化平臺,強化應急處置速度和能力水平。健全突發事件輿情應急響應處置程序和協調聯動機制,提升突發事件輿情應對法治化規范化水平。完善公共安全風險管控機制,組織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規范年建設”活動,配合做好平安甘肅信息化管理平臺運行。
五、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1.加強行業行政爭議化解。貫徹落實《信訪工作條例》,強化矛盾糾紛協調會商、定期排查等相關制度建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提升行政調解工作水平。開展房地產領域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專項行動,著力防范化解房地產領域風險。落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方案,向復議申請人做好解釋協調工作,嚴格落實行政復議答復職責。全面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積極履行答辯、舉證等法定義務。
六、強化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
12.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落實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準確掌握全省行政執法“底數”,加強分析研判,明確重點監督方向。加強全系統行政執法監督,加大對執法不作為、亂作為、選擇性執法、逐利執法等有關責任人的追責力度。配合做好全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建設,推動形成數字監管新格局。
13.全面落實政務信息公開。加大政務信息主動公開力度,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公開,及時公開與企業群眾關系密切的相關政策,做到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全部公開到位。加強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提高政務公開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質量,依法保障企業群眾合理信息需求,充分利用政務新媒體的公開、宣傳、辦事、服務功能,回應群眾和社會關切。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修訂的《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實施辦法》,指導和規范城市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
14.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全面落實《甘肅省社會信用條例》,堅持政府重信用、講誠信,保持政策連續穩定,依法作出的規劃、行政決定等不得隨意改變。
七、夯實法治建設基礎
15.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學習內容,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領導職責,安排聽取有關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影響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要在本級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部門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的責任,謀劃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主動向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16.加強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履行。系統內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推進本系統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政府建設作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進、抓實抓好。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按時向本級黨委和政府、上一級部門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同時抄送本級督察單位,并主動向社會公開。
17.加強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建設。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機制,制定學法清單,積極參加培訓和開展自學。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系統內所有行政執法人員接受不少于60學時的業務知識和法律知識培訓,并按照《甘肅省集中換發全國統一標準樣式行政執法證件工作方案》的要求通過考試取得執法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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